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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创得公司注册代理 > 公司注册常识 > 浙江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注意事项
浙江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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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温州注册公司

时间 : 2019-07-04 16:19 浏览量 : 100

(一)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: 

      1、有损国家、社会公共利益的;

      2、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;

      3、外国国家(地区)名称、国际组织名称;

      4、政党名称、党政军机关名称、群众组织名称、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;

      5、其他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。

(二)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,不得使用外国文字、汉语拼音、阿拉伯数字,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(三)在名称中间使用“国际”字样的,“国际”不能作字号或经营特点,只能作为经营特点的修饰语,并应符合行业用语的习惯,如国际贸易、国际货运代理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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